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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川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涉嫌在园区电焊未使用焊烟净化装置,高空电钻打眼作业未采取防尘措施,内部道路泻土厚重,部分密封网破损未及时更换,约1000平米黄土裸露未苫盖案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南村镇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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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0日,我镇接到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交办问题河南川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涉嫌在园区电焊未使用焊烟净化装置,高空电钻打眼作业未采取防尘措施,内部道路泻土厚重,部分密封网破损未及时更换,约1000平米黄土裸露未苫盖,接到此问题后我镇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证实此情况属实,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参照《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第一批下放的第4项之规定因其及时改正未造成其他影响,建议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