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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振兵露天焚烧秸秆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南村镇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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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9日,我镇接到上级推送的倪振兵在南杨庄村南露天焚烧秸秆的问题。接到此问题后我镇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证实此情况属实。涉嫌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现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之规定,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第194号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