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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长安区关于区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长安区网络中心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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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长安区关于区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 
长政办〔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长安区区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长安区区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9-2025年)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号),加大《石家庄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快区域经济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结合长安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以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急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全面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新华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高质量创新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能力大幅提升,排位提升至全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B类(第二梯队)前列。到2025年,位于全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A类(第一梯队),产业基础好、科技资源丰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实现引领示范和高质量发展。
创新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区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规上工业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9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700家,
创新条件更加优越。建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以上,市级及以上孵化器1家,院士工作站6家。
创新产出大幅度提升。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升。
创新管理持续优化。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各类项目和奖励。建立科技创新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全区科技工作,落实上级各项科技政策并制定配套实施措施,开展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形成推进区域科技创新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区域创新发展顶层设计。
1.完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创新发展战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突出特色和优势,结合本区资源、产业、生态和创新基础,完善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创新创业平台和特色楼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2.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
3.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围绕落实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工作组织谋划,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强力抓好落实。
(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1.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聚焦产业变革方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先进技术,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创造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具有一定创新优势的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引导行业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端人才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产学研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加强组织指导,以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申报省级备案联盟。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作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2.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通过协助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鼓励企业通过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技术评价、技术转移、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业务,鼓励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
  2.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快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建设。加强与省、市相关创投基金沟通合作,争取联合设立子基金。加强与省、市级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主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协调或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五)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在生活补贴、工资待遇、住房支持、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纳入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加强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扩大人才供给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人才合作,为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战略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研究完善人才交流支持政策,为引进人才交流合作提供保障。
3.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加大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本土化、专业化技术人才。
(六)开展“双创双服”活动。
1.推进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升级版,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为“双创双服”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创客培训和科技企业帮扶等活动,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把长安区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2.强化民生科技保障。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水平。充分利用蓝川科技环境精治可视物联网大数据中心,构建“一网、一图、一报告”治理格局,实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形成“科技支撑、网格引领、全民参与”的大气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科技惠民项目,推广应用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3.推动科学普及。加强科普基地、科普大讲堂、科普长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条件。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校园科普和“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三下乡”等科普活动,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七)强化政策落实落地。
1.推进重大科技政策落实。加强对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2.制定区域性创新政策。根据全区创新发展需求,衔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在科技投入、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金融创新、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及时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科技政策,打通科技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
3.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责任制,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帮助企业、科技人员更好享受优惠政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科技创新理论学习。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多形式的科技创新理论学习制度,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学习,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提高对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氛围。
(二)加强科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科技、发改、财政、人社、统计、市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谋划、协调和督导。统筹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在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区创新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跃升的日常工作。
(三)完善科技工作管理体系。加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建设,配强配好科技管理干部,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明确街道、市管委科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完善区域科技工作推进机制,严格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继续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支持,建立财政科技资金快速增长机制,持续加大区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财政科技资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
(五)注重创新落实督导。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将有关指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加强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督导,准确掌握落实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科技创新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快速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附件: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任务分解
附件
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任务分解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数据来源
(20分)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万元)
5
≧10000万元(5分);
10000-5000万元(5-4分);
5000-1000万元(4-3分);
1000万元以下(3-0分)。
区财政局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8
≧2% (8分);
2%-1% (8-6分);
1%-0.5% (6-4分);
0.5%以下(4-0分)。
区财政局
规上工业企业R&D 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7
≧1.5% (7分);
1.5%-1% (7-6分);
1%-0.5% (6-4分);
0.5%以下(4-0分)。
区统计局
(25分)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10
≧100家(10分);
100-40家(10-8分);
40-10家(8-5分);
10家以下(5-0分)。
区科技局
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4
≧10家(4分);
10-5家(4-3.5分);
5-2家(3.5-2.5分);
2家以下(2.5-0分)。
区科技局
区审批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家)
7
≧1000家(7分);
1000-500家(7-5分);
500-100家(5-2.5分);
100家以下(2.5-0分)。
区科技局
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家)
4
≧300家(4分);
300-100家(4-3.5分);
100-30家(3.5-2.5分);
30家以下(2.5-0分)。
区科技局
区审批局
(25分)
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8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家1分;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每家1分。
最高不超过8分。
区科技局
区发改局
省级以上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情况
6
国家级高新区每家3分,省级每家2分;
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每家1分,省级每家0.5分;
国家级创新型县3分,省级2分;
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每家2分, 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创新型乡镇0.5分,省级每家0.3分。
最高不超过6分。
区科技局
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6
国家级孵化器每家2分,省级每家1分;
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每家1分,省级每家0.5分;
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每家1分;
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家1分;
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每家1分;
省级以上技术市场每家1分;
院士工作站每家0.5分。
最高不超过6分。
区科技局
规上工业企业建
立研发机构比例(%)
5
≧80% (5分);
80%-50% (5-4.5分);
50%-10% (4.5-3.5分);
10%-0 (3.5-0分)。
区发改局
(15分)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6
≧12件/万人(6分);
12-4件/万人(6-4.5分);
4-2件/万人(4.5-3.5分);
2件/万人以下(3.5-0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
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6
≧40% (6分);
40%-20% (6-5分);
20%-10% (5-2分);
10%以下(2-0分)。
区发改局
农业产业化经营率(%)
3
≧70% (3分);
70%-60% (3-2.5分);
60%-50% (2.5-2分);
50%以下(2-0分)。
区统计局
(15分)
 
科技管理机构情况
5
独立行政科技管理部门(4分);
合署办公的(2分);
加挂科技局牌子(1分);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1分)。
区科技局
争取上级支持与
奖励
5
国家级项目每项1分,省级项目每项0.5分;
国家级科技奖励每项3分,省级每项2分;
国家级通报表彰每项3分,省部级每项2分,市级每项1分;
其他部门行业奖励和表彰酌情得分。
最多不超过5分。
区科技局
区发改局
科技管理创新情况
5
落实科技政策及制定配套的实施措施或办法情况,研究部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科普活动、科技扶贫活动,推动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京津冀协同创新等
工作情况。
区科技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