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6年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9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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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一、   部门职责及绩效目标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环境监测与监察
开展环境要素的监测与综合分析评价,提高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自动站的建设、管理,加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应急监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督
 
 
 
 
 
  环境监测与信息
1.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收集、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环境质量报告及分析报告,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资料;对污染物排放监测及环境监测数据库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   2.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3.开展环境质
负责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监测、委托性监测、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排污许可证发放、建设项目验收等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监测任务。确保日常监测任务的顺利进行;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定期抽查管理;落实应急网点,确保突发环境应急状态下的及时监测。提高环保工作效率,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境管理成本。建成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之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的科学研究。 开展各类委托性监测。
体现在数据报送及时率、计划完成率、数据精准率、应急反应率。
90%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门户网站和监控中心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95%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环境监察与督查
依据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污染源日常监督工作;督导、指导各县(市) 区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和现场调查工作;对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排污申报和收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参与处置生态破坏和环境应急事件;办理人民群众有关环境信访案件并按规定发放环境信访举报奖等;负责组织管理洨河、汪洋沟等流域视频监管系统。负责岗南、黄壁庄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和
加强全市环境整体质量改进,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完成对环境委托权限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确保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件整改到位。全市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到位,环境信访举报奖发放到位,保障洨河、汪洋沟等流域视频监管系统运行。接访、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等各环节及时到位。维护监测站站点日常运行及时防范危及水库水质突发环境事件。
对突发水库环境事件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视频监管系统运行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年度排污费征收完成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完成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监察频次,出勤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信访案件查处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环境安全与应急
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检查;负责环境应急员管理工作;参与较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等。
保障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参与环境应急处置率
95%及以上
98%及以上
97%
97%以下
应急预案备案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次数
1
1
  核与辐射安全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核材料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严格辐射管理。加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有效应对辐射事故。维护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
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完成率、辐射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率、废旧放射源处置率、辐射工作人员专业培训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及以下
污染防治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大气、水体、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重金属等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的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
负责拟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规章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控制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和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烟粉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现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作;负责组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实行总量控制管理;负责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工作;协助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指挥部做好秸秆禁烧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调动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污染排放强度降低率
10%及以上
9%及以上
8%及以上
8%以下
VOC排放消减率
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PM2.5削减率
9%
8%及以上
7%及以上
7%以下
  水体污染防治
拟定全市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制定并监督落实奖惩措施;                                            加强河流湖泊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水体整治、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程。
加强水体污染防治;改善岗黄水库、汪洋沟、洨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综合整治。
省、国控点位达标率
30%
2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及以下
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80%
7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及以下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机动车污染防治
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监测单位运行监督管理;制订本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回收; 会同交管、交通部门,采取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道路上的机动车开展尾气监测,对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
机动车排放标准准确判断,做到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应发尽发;控制高污染排放车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通过达到高排放车识别、清洁车豁免、I/M项目评估、车辆排放特征调查、机动车排放清单建立等目的,为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在制订我省的遥感检测地方标准后,建立遥感检测方法和简易工况法的相关关系,通过路检结果,倒查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打击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
85%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机动车持证率机动车持证率大于80%(省厅今年考核标准)
85%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固体废弃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
在全市开展二恶英监测;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针对我市危废监管能力不足的现状,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快捷的对我市危废进行监管;加强固体废弃物、化学品、重金属、土壤、进口废物等污染防治;加强辐射能力建设,为辐射环境管理做好技术支撑。
便于我局掌握全市二恶英污染源的实际排放情况,减少对环境的危害;摸清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底数及排放情况,为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依据。进行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我市辐射环境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有效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我市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全时段监控,保障我市危废环境安全。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负责辐射污染源监测和事故应急时的监测任务,使我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确保我市辐射环境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2016年计划抽检二恶英重点排放单位共计11个单位,15个排放装置。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动态管理体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重点污染治理工程
加强对影响全市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物排放进行防治,引导促进全市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推动污染综合防治活动开展。
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开展全市产能过剩行业环保认定、备案核查工作
重点污染治理工程资金拨付完成率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产能过剩行业环保认定、备案核查完成率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自然生态保护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和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示范建设工作
全市自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组织拟定全市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综合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涉及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和有机食品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拟订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
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示范工作,解决影响群众生活与健康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完成年度农村土壤修复治理试点计划任务
95%以上
8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率
95%以上
75%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试点、示范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
60%
50%及以上
40%及以上
40%以下
试点、示范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
70%
60%及以上
50%及以上
0%以下
  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创建工作
承担石家庄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管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及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美丽乡村等农村生态示范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负责市级自然保护区状况评估。组织实施全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与环境保护规范确定的年度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计划任务及评估。
完成年度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95%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体现在数据报送精准率、计划完成率、数据精准率
75%及以上
7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正常使用率
98%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计划任务
95%以上
8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排污权交易管理
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使用管理排污权交易资金。
在全市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建设项目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审核率
95%以上
75%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环境保护政务管理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全市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订全市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规范;负责各县(市)、区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加强环境保护政务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与规划
1.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方针、政策和宏观战略及市环境保护立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聘请法律咨询专家,严格依法行政。   2.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3.负责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审核、申报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及绩效考评工作。
加强我市环境保护方面的区划、规划编制和基础能力建设。使预算编报更加科学; 确保专项资金项目投资科学、合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更好的掌握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科学编制全市环保规划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科技与宣传教育
1.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发展规划;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3.开展七、五环保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推动全市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
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
90%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1.组织全市环保系统环境监察业务、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市) 区环保局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管理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干部的进修和培训、全市环保系统干部的岗位培训、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环保业务培训、职(执) 业资格培训、环境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2.负责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实施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工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保障各项环保业务工作畅通,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
95%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综合事务管理
负责环境保护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负责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
环境保护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
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保障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90%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二、   部门机构设置
监察科、财务科、管理科、办公室
 
部门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
参公
科级
全额拨款
 
 
 
 
 
 
 
 
 
 
 
           
 
 
 
 
 
 
 
 
 
 
三、部门预算情况及相关表格
长安区环保局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5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7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5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9.6万元,正常公用经费15.3万元,项目支出166.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支出166.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代  码
预算收支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收入
511.7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1.7
 
其中:限额补助
 
 
   非限额补助
511.7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项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债务收入
 
 
   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其他
 
2
基金预算拨款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
财政专户核拨
 
5
其他来源收入
 
 
其中: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
511.7
1
基本支出
344.9
 
其中:人员经费
329.6
 
   日常公用经费
152.9
2
项目支出
166.8
 
其中:本级支出
166.8
 
   对下补助
 
3
其他支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科目名称
预算安排
合  计
344.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37.1
  30101
基本工资
73.3
  30102
津贴补贴
82.3
  30103
奖金
6.1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6.9
  30105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8.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3
  30201
办公费
2.9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1.5
  30213
维修(护)费
 
  30215
会议费
.9
  30216
培训费
1.1
  30217
公务接待费
.4
  30228
工会经费
2.9
  30229
福利费
1.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5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5.5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07
医疗费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1
住房公积金
17.8
  30312
提租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9.2
       
 
 
 
 
 
 
 
 
 
 
 
 
 
 
 
 
部门“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计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合计
4.9
4.9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2.5
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2.5
 
 
 
三、公务接待费
.4
.4
 
 
 
   三公经费小计
.4
.4
 
 
 
四、会议费
.9
.9
 
 
 
五、培训费
1.1
1.1
 
 
 

部门支出功能分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  计

 
2110299
 
166.8

 
2110101
 
266.1

 
2100501
 
25.5

 
2210201
 
17.8

 
2080501
 
35.5

 
合计
 
511.7

 
         

 
 
 
 
第二部分
 
预算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一、长安区环保局单位收支预算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代  码
预算收支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收入
511.7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1.7
 
其中:限额补助
 
 
   非限额补助
511.7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项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债务收入
 
 
   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其他
 
2
基金预算拨款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
财政专户核拨
 
5
其他来源收入
 
 
其中: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
511.7
1
人员经费
329.6
2
日常公用经费
15.3
3
项目支出
166.8
4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2110101
301
人员工资
 
237.1
 
 
 
2110101
  30101
基本工资
 
73.3
 
 
 
2110101
  30102
津贴补贴
 
82.3
 
 
 
2110101
  30103
奖金
 
6.1
 
 
 
2110101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6.9
 
 
 
2110101
  30105
伙食补助费
 
 
 
 
 
2110101
  30107
绩效工资
 
 
 
 
 
211010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8.5
 
 
 
211010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5
 
 
 
2110101
  30301
离休费
 
 
 
 
 
2080501
  30302
退休费
 
35.5
 
 
 
2110101
  30303
退职(役)费
 
 
 
 
 
2110101
  30304
抚恤金
 
 
 
 
 
2110101
  30305
生活补助
 
 
 
 
 
2110101
  30307
医疗费
 
 
 
 
 
2110101
  30308
助学金
 
 
 
 
 
2110101
  30309
奖励金
 
 
 
 
 
2210201
  30311
住房公积金
 
17.8
 
 
 
2110101
  30312
提租补贴
 
 
 
 
 
211010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9.2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预算支出项目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2110101
 
日常公用
15.3
15.3
 
 
 
2110101
  30201
办公费
2.9
2.9
 
 
 
2110101
  30205
水费
 
 
 
 
 
2110101
  30206
电费
 
 
 
 
 
2110101
  30207
邮电费
.3
.3
 
 
 
2110101
  30208
取暖费
 
 
 
 
 
2110101
  30209
物业管理费
 
 
 
 
 
2110101
  30211
差旅费
1.5
1.5
 
 
 
2110101
  30213
维修(护)费
 
 
 
 
 
2110101
  30215
会议费
.9
.9
 
 
 
2110101
  30216
培训费
1.1
1.1
 
 
 
2110101
  30217
公务接待费
.4
.4
 
 
 
2110101
  30228
工会经费
2.9
2.9
 
 
 
2110101
  30229
福利费
1.8
1.8
 
 
 
2110101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2.5
 
 
 
211010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
1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环境监测与监察
30.8
开展环境要素的监测与综合分析评价,提高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自动站的建设、管理,加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应急监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督
 
 
 
 
 
  环境监测与信息
67
1.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收集、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环境质量报告及分析报告,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资料;对污染物排放监测及环境监测数据库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   2.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3.开展环境质
负责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监测、委托性监测、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排污许可证发放、建设项目验收等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监测任务。确保日常监测任务的顺利进行;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定期抽查管理;落实应急网点,确保突发环境应急状态下的及时监测。提高环保工作效率,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境管理成本。建成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之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的科学研究。 开展各类委托性监测。
体现在数据报送及时率、计划完成率、数据精准率、应急反应率。
90%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门户网站和监控中心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95%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环境监察与督查
49
依据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污染源日常监督工作;督导、指导各县(市) 区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和现场调查工作;对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排污申报和收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参与处置生态破坏和环境应急事件;办理人民群众有关环境信访案件并按规定发放环境信访举报奖等;负责组织管理洨河、汪洋沟等流域视频监管系统。负责岗南、黄壁庄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和
加强全市环境整体质量改进,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完成对环境委托权限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确保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件整改到位。全市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到位,环境信访举报奖发放到位,保障洨河、汪洋沟等流域视频监管系统运行。接访、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等各环节及时到位。维护监测站站点日常运行及时防范危及水库水质突发环境事件。
对突发水库环境事件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视频监管系统运行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年度排污费征收完成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完成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监察频次,出勤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信访案件查处率
95%及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环境安全与应急
 
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检查;负责环境应急员管理工作;参与较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等。
保障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参与环境应急处置率
95%及以上
98%及以上
97%
97%以下
应急预案备案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次数
1
1
  核与辐射安全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核材料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严格辐射管理。加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有效应对辐射事故。维护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
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完成率、辐射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率、废旧放射源处置率、辐射工作人员专业培训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及以下
污染防治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大气、水体、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重金属等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的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
20
负责拟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规章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控制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和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烟粉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现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作;负责组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实行总量控制管理;负责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工作;协助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指挥部做好秸秆禁烧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调动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污染排放强度降低率
10%及以上
9%及以上
8%及以上
8%以下
VOC排放消减率
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PM2.5削减率
9%
8%及以上
7%及以上
7%以下
  水体污染防治
 
拟定全市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制定并监督落实奖惩措施;                                            加强河流湖泊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水体整治、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程。
加强水体污染防治;改善岗黄水库、汪洋沟、洨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综合整治。
省、国控点位达标率
30%
2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及以下
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80%
7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及以下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5%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机动车污染防治
 
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监测单位运行监督管理;制订本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回收; 会同交管、交通部门,采取遥感检测等方式对道路上的机动车开展尾气监测,对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
机动车排放标准准确判断,做到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应发尽发;控制高污染排放车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通过达到高排放车识别、清洁车豁免、I/M项目评估、车辆排放特征调查、机动车排放清单建立等目的,为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在制订我省的遥感检测地方标准后,建立遥感检测方法和简易工况法的相关关系,通过路检结果,倒查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打击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
85%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机动车持证率机动车持证率大于80%(省厅今年考核标准)
85%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固体废弃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
 
在全市开展二恶英监测;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针对我市危废监管能力不足的现状,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快捷的对我市危废进行监管;加强固体废弃物、化学品、重金属、土壤、进口废物等污染防治;加强辐射能力建设,为辐射环境管理做好技术支撑。
便于我局掌握全市二恶英污染源的实际排放情况,减少对环境的危害;摸清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底数及排放情况,为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依据。进行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我市辐射环境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有效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我市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全时段监控,保障我市危废环境安全。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负责辐射污染源监测和事故应急时的监测任务,使我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确保我市辐射环境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2016年计划抽检二恶英重点排放单位共计11个单位,15个排放装置。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动态管理体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95%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以下
  重点污染治理工程
 
加强对影响全市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物排放进行防治,引导促进全市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推动污染综合防治活动开展。
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开展全市产能过剩行业环保认定、备案核查工作
重点污染治理工程资金拨付完成率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产能过剩行业环保认定、备案核查完成率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自然生态保护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和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示范建设工作
全市自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组织拟定全市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综合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涉及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和有机食品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拟订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
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示范工作,解决影响群众生活与健康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完成年度农村土壤修复治理试点计划任务
95%以上
8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率
95%以上
75%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试点、示范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
60%
50%及以上
40%及以上
40%以下
试点、示范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
70%
60%及以上
50%及以上
0%以下
  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创建工作
 
承担石家庄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管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及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美丽乡村等农村生态示范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负责市级自然保护区状况评估。组织实施全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与环境保护规范确定的年度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计划任务及评估。
完成年度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95%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体现在数据报送精准率、计划完成率、数据精准率
75%及以上
7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正常使用率
98%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计划任务
95%以上
8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排污权交易管理
 
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使用管理排污权交易资金。
在全市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建设项目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审核率
95%以上
75%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环境保护政务管理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全市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订全市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规范;负责各县(市)、区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加强环境保护政务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与规划
 
1.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方针、政策和宏观战略及市环境保护立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聘请法律咨询专家,严格依法行政。   2.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3.负责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审核、申报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及绩效考评工作。
加强我市环境保护方面的区划、规划编制和基础能力建设。使预算编报更加科学; 确保专项资金项目投资科学、合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更好的掌握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科学编制全市环保规划
95%以上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下
  科技与宣传教育
 
1.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发展规划;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3.开展七、五环保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推动全市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
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
90%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1.组织全市环保系统环境监察业务、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市) 区环保局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管理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干部的进修和培训、全市环保系统干部的岗位培训、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环保业务培训、职(执) 业资格培训、环境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2.负责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实施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工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保障各项环保业务工作畅通,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
95%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综合事务管理
 
负责环境保护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负责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
环境保护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
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保障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90%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项目支出预算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类型
资 金 来 源
大类
小类
合 计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合 计
2110299
 
小类
166.8
166.8
 
 
 
 
监测点位维护
2110299
 
 
10
10
 
 
 
 
监测费
2110299
 
 
50
50
 
 
 
 
监测点位人员工资
2110299
 
 
5.8
5.8
 
 
 
 
执法设备购置
2110299
 
 
5
5
 
 
 
 
应急专项行动
2110299
 
 
10
10
 
 
 
 
执法车辆费用
2110299
 
 
20
20
 
 
 
 
网络租用维护
2110299
 
 
2
2
 
 
 
 
执法服装购置
2110299
 
 
15
15
 
 
 
 
大气污染治理
2110299
 
 
20
20
 
 
 
 
秸秆秸秆
2110299
 
 
19
19
 
 
 
 
 
 
 
 
 
 
 
 
 
 
 
 
 
 
 
 
 
 
 
 
                     

“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
323002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计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财政专户
核拨
其他来源
收入
合计
4.9
4.9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2.5
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2.5
 
 
 
三、公务接待费
.4
.4
 
 
 
   三公经费小计
.4
.4
 
 
 
四、会议费
.9
.9
 
 
 
五、培训费
1.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