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洹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的行为 (渣土138)
案件信息表
填写单位: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情况概要 |
2024年9月13日,石家庄洹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的行为 | ||
法案区域 |
西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案发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查处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长渣土)城罚决字【2024】第138号 | ||
处罚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 ||
处罚依据 |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638号第二项 | ||
处罚结果 |
警告,处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