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发布时间:2024-12-09    来源:河东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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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交办。2024年11月10日上午,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河北九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建明南路与谈固西街交口东行120米路北谈二社区项目的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违反二级预警管控措施,土方作业;场内部分硬化道路干燥有积尘;钢筋加工区铁屑积尘较多;部分楼体边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三段式冲洗设备蓄水池水深不符合要求,不足0.3米,造成扬尘污染,情节较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一)和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574条的规定。决定对河北九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