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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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来源:政务公开账号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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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综合各街镇、区直各部门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电话:85996057,电子邮箱:caq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区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构建法制、透明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相继公开《石家庄市长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切实做好2024年度长安区10件民生实事相关工作的通知》《长安区质量强区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一系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191件,按要求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文件328件,解读政策文件6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对不同情形,按要求予以答复。2024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315件,办结31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所有申请事项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依法依规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制作了《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凡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都要填写审查表,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渠道、是否解读等。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并按照国家规范格式,进行了标准化更新,优化了查阅、检索、下载功能。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目前没有应废止、失效、“打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做好日常读网,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区现有新媒体账号6个,其中微信订阅号3个,微博账号3个,全部完成在省办、国办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的备案工作。要求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如有发生变化的,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在国办、省办平台及时备案,注销后在三日内向区政府办书面报备,政府办收到报备后立即报至市公开办。目前,我区涉及账号变动的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报备。持续推进区政府网站整改整合,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了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版块,公开相关信息8358条。加强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做好日常读网,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了功能设置,实现政府信息在线检索和下载,方便了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指导各街镇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同时,对市政府下发的相关通知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4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82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0

4

4

0

25

0

3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7

0

1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0

1

1

0

0

0

5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8

0

0

0

0

0

1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6

3

0

0

25

0

1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4

0

2

0

0

0

26

(七)总计

280

4

4

0

25

0

3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5

21

10

2

58

4

0

0

5

9

15

1

0

8

2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对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加强提高;部分单位存在政策解读量少,解读不细致、不深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新媒体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渠道进行公开。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提升政策解读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区各单位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