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余未安装环保设备案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育才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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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余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16:50分,在华药南区保利房地产建筑工地,现场检查时发现未安装门头,在未安装PM10监控设备和监控系统的情况下施工,黄土裸露未苫盖,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等问题,施工现场未采取抑制扬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之规定,处以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