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贝顺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负责的云山樾府房地产建筑工地未采取抑尘措施案
发布时间:2024-10-31    来源:育才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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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接到上级通知,我育才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河北贝顺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负责的云山樾府房地产建筑工地,现场检查时发现车辆冲洗设备未开启,一部工程车(冀AKS959)出场未冲洗,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未联网,一台挖掘机正在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临时道路未硬化,部分道路未铺设钢板等问题,涉嫌施工现场未采取抑制扬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之规定,处以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