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授权,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阜康街道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统筹社区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文明建设、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履行职能。
一、阜康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辖区公共事务。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民生、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等政策。
(三)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
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提出意见。
(五)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六)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街道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
(七)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阜康街道办事处设8个工作机构:
(一)内设机构5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5.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所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3个:
6.综合行政执法队
7.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8.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78号
四、办公时间: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冬季)
14:00-18:00(夏季)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