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亮施工现场作业扬尘污染违法案。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跃进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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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亮于2024年6月22日16时12分在地铁4号线和平路站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违法,不符合施工现场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相关规定和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 575 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