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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案4
发布时间:2024-08-29    来源:桃园镇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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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安区柳辛庄城中村拆迁工地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在长安区柳辛庄城中村拆迁工地,未落实管控,勾机正在作业,无降尘措施,地面泥泞,大面积建筑垃圾未苫盖。现场勾机作业,一台勾机未粘贴环保标识,大面积建筑垃圾裸露未苫盖,未安装雾森系统,约六百亩拆迁工地仅在东门口安装一台扬尘检测仪,且出入口未做任何车辆登记,出入口监控设备不全面,东门口未置车辆冲洗装置,出入车辆未做任何登记。拆迁工地西侧电力施工一台勾机未粘贴环保标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本)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本)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574号的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当事公司已经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