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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春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案2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桃园镇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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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春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安区军地养生苑项目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在长安区志远路与祥华街交口西南角军地养老苑项目施工现场,正在土方回填,未采取湿法作业措施,大量渣土露天堆放未及时苫盖,部分裸地未采取苫盖抑尘措施,道路清扫冲洗不及时,积土较多,出口车辆冲洗机故障未使用,渣土车出门仅用水枪简单冲洗轮胎,车辆带泥上路明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本)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本)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574号的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当事公司已经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