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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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培训、安全许可、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监       管       执        法       事       项
2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培训、安全许可、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3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书面检查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4 管道企业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 安全许可情况。
5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培训、安全许可、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6 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 机械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7 轻工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8 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冷库设计规范》。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9 冶金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10 有色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11 建材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12 纺织企业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13 烟草企业的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机构、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等安全管理情况。
14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安全评价机构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资质条件保持情况、资质变更情况、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情况、过程控制检查。
15 检测检验机构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资质条件保持情况、资质变更情况、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情况、过程控制检查。
16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基本条件保持情况检查、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情况、过程控制检查。
17 防震减灾科普学校(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情况的检查 防震减灾科普学校(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十五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是否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是否有开展宣传教育的场所。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