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来源:政务公开账号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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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综合各街镇、区直各部门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电话:85996057,电子邮箱:caq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安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在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主动公开,提升公开质量。我区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构建法制、透明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事前信息,各种案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后信息。及时公开更新我区制定的《石家庄市长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性文件编制、更新了《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长安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1)》、《长安区镇(街道)权责清单》等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和权责,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我区高度重视“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双公示”数据校验标准,全量补充报送历史数据,及时报送增量数据,处理和反馈疑问数据。今年以来已累计归集各类数据超过700万条。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对不同情形,按要求予以答复。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35件,办结35件。所有申请事项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依法依规给予答复。
(三)大力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及信息维护我办加强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做好日常读网,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按要求完成改版升级,优化了功能设置,实现政府信息在线检索和下载,方便了群众查阅。
(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2021年“美丽新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00余条,微博403条,阅读量超54万。真正做到阳光行政、公开透明。全区政府系统共开设、报备政务新媒体帐号27个,更新维护正常。
(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今年以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长安区主路街口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长安区管道燃气替代点式供气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石家庄市长安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政策解读》等13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3
9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8
127 
0
0 
 0
 0
 7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01
127
0
 0
 0
 0
7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3
 0
0
 0
0 
 0
5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68
127
 
 
 
 
7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9
 1
0 
 0
20
6
 2
 11
 5
 2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对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加强提高;部分单位存在政策解读量少,解读不细致、不深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新媒体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渠道进行公开。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区各单位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