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卫健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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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   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联2024004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4 联004 2024年度长安区第四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4%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等检查事项。
区卫健局: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
 
2024年1月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的企业。 区市场局 区卫健局 6月至9月
联2024006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6 联006 2024年度长安区第六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教育局: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教师队伍建设检查;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使用的检查,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检查。
区卫健局: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托育(幼)机构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的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区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
区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区教育局 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4月至9月
联2024008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8 联008 2024年度长安区第八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公安分局: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保安服务业检查;爆破作业单位监督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检查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区卫健局: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区人社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对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的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区应急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宾馆、旅店;网吧;保安服务公司;爆破作业单位;公章刻制企业、经营者;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企业;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社局、区应急局 4至9月
联20240010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10 联0010 2024年度长安区第十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进行监督检查。
区市场局: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区医疗保障局:对参保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区卫健局: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区民政局 区市场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健局 4月至7月
联20240012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12 联0012 2024年度长安区第十二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生态环境分局: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区卫健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区城管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
一般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 3月至6月
联20240014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14 联0014 2024年度长安区第十四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城管局:城市燃气、城市供热监督检查;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监督;公示信息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燃气、瓶装企业;垃圾处理业 区城管局 区市场局 3月至5月
联20240016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16 联0016 2024年度长安区第十六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卫健局: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计划生育的监督检查;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情况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医疗机构 区卫健局 区市场局 3月至5月
联20240017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17 联0017 2024年度长安区第十七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商务局:汽车销售管理;洗染业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零售商促销管理;家电维修业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零供公平交易管理;家庭服务业管理;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二手车流通管理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区卫健局: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商场、超市;洗染业经营者;家庭服务业经营者;家电维修业经营者 区商务局 区市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 3月至6月
联20240018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18 联0018 2024年度长安区第十八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区卫健局: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工贸企业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健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4月至6月
联20240026 2024年长安区联合抽查0026 联0026 2024年度长安区第二十六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5% 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区卫健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长安公安分局: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健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长安公安分局
7月至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