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壹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污染案
发布时间:2023-07-07    来源:建北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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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壹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和平路与名门街交口西北角棉二厂区处施工现场道路未硬化泥泞,未设立围挡喷淋抑尘,现场挖掘机作业时雾炮车摆放较远达不到抑尘效果,场地苫盖不完全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以及参照参照《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规定时间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