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村财镇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强力推动全区4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村转社区居委会)实行“村财镇管”工作机制,通过建制度、抓规范、强监管、严问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长安区“村财镇管”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力推动。成立了以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定期调度,以区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和财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和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三个指导性文件。
二是制定方案,完善制度。结合年度审计、巡察、日常监管发现的白条入账、重大事项审批不规范、账务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印发《长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转社区党组织书记(含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长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安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长安区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的通知》、《长安区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长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财镇管”的若干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工作方案和制度。特别对镇街党(工)委落实定期研究、村级重大事项审批程序、集体开支审批流程、村级合同规范管理、银行账户监管、日常监管责任等六项内控制度进行了规范。
三是开展交流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观摩交流会听取各镇街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给予指导性意见。召开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专题会议,对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同时,还组织“村财镇管”业务主管同志以及第三方业务同志参加农村会计师资格培训,对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学习,深度学习经济业务账务处理以及会计报表编制。为执行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进一步规范我区“村财镇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开展联合监督。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汇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纪委监委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线索村、财务管理混乱、信访举报多的村,围绕“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镇街纪(工)委和村转社区理财小组(或村监会)履职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自2022年推行“村财镇管”以来,累计开展培训会、座谈会20次,实地督导12次,观摩推进会5次,印发各类制度7个,下发督办函6个。截至目前,全区6个镇街已成立“村财镇管”办公室,实现了“四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办公场所,以镇街为单位与第三方代记账公司签订了协议并全部入驻开展工作。4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村转社区居委会)公章、法人印章和财务章全部交镇街统一管理。实行了村级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和重大财务支出审批等制度。以前存在的白条入账、重大事项不报告不请示、签订合同不规范和决策不民主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得到了规范,“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得到较好落实,村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法律和规矩意识普遍增强,新增违规举债得到了有效防控,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也明显减少。截至2023年12月底,44个村集体总资产67.0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2.65亿元。44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均已达到20万元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细化具体交易细则,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更加公开、规范。二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下设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摸底调查,明晰权属。指导镇街出台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细则。三是对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第三方代理机构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建立新的记账科目,推进财务规范管理。
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