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农业农村局对政协长安区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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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昌法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动我区的‘三农’工作和‘和美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仍有不足问题。

持续完善东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道路、供水、排水排污、电力等短板。西兆通再生水厂9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营、柳林铺垃圾压缩转运站年内主体完工、南村地表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及早投入运营、协调推进南村22万伏变电站加快建设、完成20条城建计划支路建设。

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速度较慢问题。

根据市政府滹沱河沿岸的农业种植结构实施方案,加快农业结构调整,5月底前在滹沱河南岸南中奉、东塔口、大丰屯等地块种植紫菀、万寿菊等中草药500亩、饲草苜蓿600亩、特色瓜果350亩。扩大大丰屯西瓜、南中奉草莓、侯帐桃种植规模,支持采摘园提档升级,大力发展以采摘、休闲、农事体验等都市农业项目。

三、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一是指导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统一每季首月10日全区村转社区财务公开日,实行一季一安排一抽查一通报,确保居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

二是完成年度五分之一村转社区财务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涉及重大问题的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三是制定方案,重点查镇(街)党(工)委是否对“村财镇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村级重大事项是否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村集体开支审批制度是否落实、村级合同管理是否规范、银行账户及资金是否监管到位、新增资产是否及时入账以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等现象、村级是否存在新增举债问题、村级是否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出借资金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管理办法。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繁重问题。

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杂物、纳污坑塘、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对村边路边沟边、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强整治,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有制度、有经费、有队伍、有标准、有督查“五有”目标。加强镇村生活垃圾清理管控力度,杜绝“垃圾下级”,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监管、区转运、市处理”健全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的运行模式,按照《长安区镇村垃圾清理管控考核奖惩办法》,实行月考评制度。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动态清零。

五、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不足问题。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农村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纳入村规民约,明确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推进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整治,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乡风文明程度。

                                     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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