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职业技能培训示范性项目补贴的
公 示
关于拨付职业技能培训示范性项目补贴的
公 示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职业技能培训示范性项目补贴的
公 示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使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开展特色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31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石人社字〔2022〕91号)和《关于加快特色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88号)、石家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石就办字【2024】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
本次拨付需向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拨付培训资金254232元;需向河北省国际信息技术交流协会拨付鉴定资金37450元。
综上,本次应拨付培训资金254232元,鉴定资金37450元,共计291682元,符合文件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资金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过期不再受理。如无异议,按照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上述企业。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