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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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

收费项目: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

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收费主体:石家庄市长安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计费单位:详见附表;

收费依据:冀建城[2015]43号

收费范围:详见附表

收费对象:城市道路挖掘施工方;

征收方式由石家庄市城管局或长安区城管局出具石家庄市城管委掘路修复收费通知单后,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市政维护管理所开具《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出具银行收款二维码。由缴款单位以银行转账或手机银行缴入财政专户。

监督电话长安区财政局综合科非税收入监督电话8599925212358。

 
附表:石家庄市城管局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部门名称 职责范围 执法依据  收费依据
石家庄市城管局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申请单位、设施管理单位共同勘查掘路现场;负责收取掘路修复费 1、国务院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根据《石家庄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冀建城【2015】43号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横坡回填砂 深0-1米;225元/㎡ 水泥路面(快速路)705元/㎡ 彩色环保砖便道243/㎡ 
深1-2米;498元/㎡ 水泥路面(主干道)595元/㎡ 花岗岩便道487/㎡
深度每增1米:272元/㎡ 水泥路面(次干道)538元/㎡ 石材便道362/㎡
用土回填 深0-1米;82元/㎡ 水泥路面(支路)409元/㎡ 石材类停车场便道432/㎡
深1-2米;173元/㎡ 沥青路面(快速路)554/㎡ 普通砖便道137/㎡
深度每增1米;91元/㎡ 沥青路面(主干道)548/㎡ 土便道46/㎡
设施项目 混凝土路缘石60m 沥青路面(次干道)460/㎡ 花岗岩路缘石188m
石质路缘石93m 沥青路面(支路)328/㎡ 监督电话12358
备注: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一年内收取3倍、 两年内收取2.5倍、三年内收取2倍、 四年内收取1.5倍。 五年内收取1.2倍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 冬季掘路(11月15日至3月15日), 在规定年限加收基础上加收1倍据路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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