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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安金俊食品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按照《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4年河北石家庄长安区农产品抽检计划》要求,现将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小台芒。被抽样单位:长安金俊食品店。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年7月27日。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已将检验报告送达至商家,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后续现场检查时,发现商家已于2024年9月10日注销营业执照,停止经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