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政府召开第十七届第一次常务会议
7月30日下午,长安区政府召开第十七届第一次常务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以学习贯彻新《行政处罚法》为抓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二要深入推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三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突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全省推进省会建设发展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和区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强化省会拥河发展主战场、主力军意识,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结合实际担当作为,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子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三要主动对接省市有关部门,针对性研究支持政策,全力争取各类支持。四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垂范,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会议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和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全省“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追究的通知》,听取了区安委办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认识,强化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拆除违法建筑,抓好点式燃气整改,做好各类危险源管控。三要落实清单管理,完善台账,细化压实责任。四要做好防汛备汛,特别是要抓好滹沱河泄洪期间河流两岸安全,确保平稳度汛。
会议学习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运用大气污染物检测预警系统和指挥系统,快速响应,有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二要对国控点周边实施精准管控,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违规严惩。三要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确保动态清零。四要严厉打击油烟净化装置不正常安装使用等行为,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会议听取了区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工作汇报。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安排部署。二是要坚持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各项指标应统尽统、科学规范。三是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坚决杜绝统计造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政府各位副区长、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区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应邀列席会议,各街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