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工作的公示
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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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工作的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保障服务的通知》(石医保函〔2023〕25号)等有关规定,经长安区医疗保障局现场考察,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现将纳入我区门诊保障范围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监督投诉电话:0311-85996709。
附件:新增门诊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长安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5日
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增加类别 |
1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街道办事处东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石家庄市跃进路193号 |
1、职工门诊普通病 2、职工门诊慢性病 |
2 |
石家庄市长安区陈章社区卫生服务站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红星街39号 |
1、职工门诊普通病 2、职工门诊慢性病 3、居民门诊普通病 4、居民门诊慢性病 |
3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东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
石家庄市谈固西街87号金色里程小区6号楼底商101室 |
1、职工门诊普通病 2、职工门诊慢性病 3、居民门诊普通病 4、居民门诊慢性病 |
4 |
石家庄市长安区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长安区花园小区底商5-6号 |
1、职工门诊普通病 2、职工门诊慢性病 3、居民门诊普通病 4、居民门诊慢性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