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石家庄市长安区思诺方克艺术培训学校”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思诺方克艺术培训学校:
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2年、2023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河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2违法情形“连续2次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48号
联系人: 陶稳涛 于丽霞 电话:0311-85995711
石家庄市长安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