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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卫健局】诊所备案所需提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31    来源:卫健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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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所需提供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承诺书(法人负责人均需现场签订按手印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均可)、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诊所地理位置图(百度地图截图即可)

四、个人申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诊所营业执照及身份证)

五、诊所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确认后退回)

六、诊所设备名录(含急救设备及急救药器清单)

七、诊所管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诊所人员岗位职责;1、有各项规章制度,如:《疫情防控制度》、《首诊责任制》、《处方管理制度》、《传染病上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无菌操作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制度》、《医疗纠纷预防处置预案》、《院感防控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2、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患者就诊须知、医师、护士职责、药房工作制度、药师职责、观察室制度、治疗室制度、处置室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

 八、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方案除相关内容外,需承诺诊所医疗垃圾处置与有资质的医疗垃圾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合同,由其统一回收处理,不得私自处置诊所需安装污水处理装置,消毒标准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九、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对诊所周边环境进行如实反映,例如诊所的选址、周边环境设施等情况)

十、消防应急预案。(要求必须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使用、紧急逃生途径等内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备注:

1、材料审核通过后,诊所负责人必须当场对所有材料进行签字确认并按手印。

2、以上四到七条相关内容请按规定格式书写:标题(宋体二号,加粗);正文内容(仿宋三号)

 

特别提示:以上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